城市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载体、人民幸福生活的重要空间。
日前,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意见》(简称《意见》)正式对外发布,明确了加快城市发展方式转型和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、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。
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,这是自7月份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召开一个多月后,进一步落实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指南,为我国城市高质量发展绘就了新的“路线图”。
《意见》围绕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、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等七个方面重点任务,提出23项具体内容,聚焦城市发展转型的现实需求和长远目标,推出了一系列针对性举措。同时,深刻把握我国城市工作“时与势”所发生的深刻变化,明确了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。
《意见》提出,到2030年,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,适应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制度不断完善,新旧动能加快转换,人居品质明显提升,绿色转型深入推进,安全基础有力夯实,文化魅力充分彰显,治理水平大幅提高;到2035年,现代化人民城市基本建成。
三方面任务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
7月14日至15日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,为城市工作作出新的重要部署。会议明确提出,我国城镇化正从快速增长期转向稳定发展期,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。
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,会议以“七个着力”明确了新时代城市工作“施工图”,其中,“着力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”居于首要位置。围绕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,此次发布的《意见》进一步部署了三方面任务。
《意见》提出,稳妥有序推动城市群一体化和都市圈同城化发展。发展组团式、网络化的现代化城市群和都市圈,构建布局合理的现代化城市体系。支持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打造世界级城市群,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、长江中游城市群等成为高质量发展增长极,增强中西部和东北的城市群、都市圈对区域协调发展的支撑作用,促进城市间定位错位互补、设施互联互通、治理联动协作。加强城市群内产业链协作,优化城市群之间产业分工和空间联系。发展壮大现代化都市圈,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推进同城化发展,建立健全同城化发展体制机制,深化经济区与行政区适度分离改革,促进通勤便捷高效、产业梯次配套、公共服务便利共享。
同时,增强超大特大城市综合竞争力。《意见》明确,推动超大特大城市按照国家批准明确的功能定位做强做精核心功能,控制超大城市规模,合理有序疏解非核心功能,打造高质量发展主引擎。支持超大特大城市结合实际推进制度创新。支持部分超大特大城市增强对全球高端生产要素的配置能力。支持超大特大城市布局科技创新平台基地,提升原创性、颠覆性科技创新能力。推动有条件的省份培育发展省域副中心城市。
另外,在提高中小城市和县城承载能力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,推动中小城市结合常住人口变动趋势,动态优化基础设施布局、公共服务供给,按程序稳慎优化行政区划设置。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,大力发展县域经济。因地制宜发展小城镇。适时调整扩大经济规模大、人口增长快的县级市和特大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。推动人口持续流出的城市和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。支持边境城镇增强稳边固边、人口集聚、安全发展能力。统筹规划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,促进城乡融合发展。持续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。
建立可持续城市运营投融资体系
值得关注的是,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“着力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(300778)”。在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目标中,创新被置于城市发展目标的首位,进一步凸显其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中的重要作用。
围绕培育壮大城市发展新动能,《意见》提出,要因城施策增强城市发展动力。立足城市资源禀赋和基础条件,精心培育创新生态,激发创新创业活力。加强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,强化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协同,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、新兴产业培育壮大、未来产业布局建设,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。加快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区域科技创新中心。深入实施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。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。发展智能建造,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链,加快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。发展首发经济、银发经济、冰雪经济、低空经济,培育消费新场景。
激活城市存量资源潜力。全面摸清城市房屋、设施、土地等资产资源底数。改造利用老旧厂房、低效楼宇、闲置传统商业设施等存量房屋,建立与建筑功能转换和混合利用需求相适应的规划调整机制。加强和规范存量城市基础设施资产管理,提高运行效能。优化产权归集、整合、置换和登记政策,盘活利用存量低效用地。
建立可持续的城市建设运营投融资体系。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,统筹财政资金、社会资本和金融等资金渠道。创新财政金融政策工具,吸引和规范社会资金参与,稳慎推进公用事业价格改革。强化中长期信贷供给,发挥债券市场、股票市场融资功能,鼓励保险、信托等机构提供金融服务。
提升城市对外开放合作水平。优化城市开放环境和服务,营造国际化城市生活空间。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。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承担重大外事外交活动,吸引有影响力的国际组织落户。结合高质量共建“一带一路”,建设一批国际门户枢纽城市和区域性开放节点城市。
此外,《意见》就加强组织实施提出明确要求,强调要健全城市规划、建设、治理等领域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,增强政策协同性。加强城市工作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建设,培养城市规划、建设、治理等各类专业人才,打造城市领域高端智库等,为推动城市发展方式全面转型提供全方位保障。
股票配资的最新消息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